钦州码头-华东港口6万吨锌锭物流包干运输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发表日期:2025-12-22   

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钦州码头-华东港口锌锭物流包干运输项目 (采购编号:GXHY-CG-25-12-015)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钦州码头-华东港口6万吨锌锭物流包干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GXHY-CG-25-12-015

3.采购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5.项目预算:752.5万元

6.项目范围:1个标段

货物

运输路段

预估数量

(吨)

最高

限价

船期、时效要求及地址

锌锭

钦州-温州七里港

3000

125

船期:至少1班/周

时效:发航至目的港到货时间14天

钦州-宁波港

12000

125

船期:直航船至少1班/周

时效:发航至目的港到货时间7天

钦州-上海港

45000

125

上海港-上海仓库

1000

25

上海仓库地址:

1、上海上港仓库(上海市宝山区安达路240号);

2、上海全胜(曹安:曹安公路3645号,沪华:沪华东路289号)

3、时效:接到甲方的《发货计划》时,须在当天完成送达至仓库。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运输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请谨慎报价。

2.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

3.运输方式:集装箱海运。

4.运输要求:承运周期暂定2026-01-01至 2027-01-31,预估运输总量60000吨,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将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调整发运计划,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天运输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考核周期按天考核: 起运港发货 1个自然日 考核一次、到货  上海/宁波港在发航7天内运抵至目的港,温州港在发航14天内运抵至目的港  考核一次、目的港 接到出货计划当日完成配送。发货时效或到货时效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完成当期承运任务。因承运商未完成当期承运任务导致采购人产生货物跌价损失、逾期交货违约金等,采购人有权根据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商赔偿损失。

6. 作业要求:中标人需负责钦州港码头提柜、甲方货物的卸车、入库保管(如有)、装箱、重箱回码头、船运,上海港后段拖车配送(如有)等。

7. 目的港交付客户提柜的集装箱由我司下游客户承担港杂费,其余涉及码头的各项费用涵盖在物流包干费中;需要配送至上海仓库的集装箱,中标服务商需要承担码头及后段拖车运输的所有费用。

8.由于采购人(即托运人)货物价值较高,为保证采购人(即托运人)货物安全,确保成交人(即承运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10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出具保函。

采购人将根据询价情况,选取一名报价总金额最低的服务商,承运运量为100%。

7.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万元,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及以上;

2.依法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明确标注经营范围, 需具备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其中一种资质;

3.依法持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无船承运 NVOCC 备案证书》;

4.经营年限 3 年以上,且公司经营状态正常,无破产、清 算、停业、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等异常情形;

5.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船运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 5 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 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响应人在报价前,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交纳方式为电汇(无息)或银行保函;

①如以电汇方式交纳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上必须备注“服务项目保证金”,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报价按作废处理。如响应人未能成为该项目成交人且符合退还条件的,响应人可书面申请采购人无息退还(联系电话:0771-5895039,函件格式由采购人另行提供);若响应人不申请,则视为同意该保证金顺延为下一次继续参与采购人其他运输服务项目的询价比选、竞价等,且保证金不高于伍万元的项目(不包含采购人委托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开展的项目)的响应保证金,直至最后一次合作终止且符合退还条件时无息退还。交纳方式:电汇(无息),交纳账户信息:

电汇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账号:4505 0160 4353 0000 0729

②如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响应保证金,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步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报价按作废处理。

7.响应人无效报价认定:

1)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的;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三、关于智慧物流系统的使用

采购人将通过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智慧物流系统(以下简称物流系统)开展合同执行相关事宜,并将成交人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其对物流服务商评价及考核管理范围。成交人确认知晓并同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原则上须以物流系统中的“客户协同”端查询接收运单(以下简称《发货计划》或承运任务)为唯一执行依据,如出现接收物流系统中之外下达的承运任务,物流服务商擅自安排车辆装运的情况,则视为物流服务商违约。成交人必须根据对应运单完成车辆指派、装车登记、卸车登记等操作,且所指派的车辆在承运过程中必须实时显示定位,确保采购人能够实时查看物流路线和车辆行驶轨迹,不得通过补录方式上传车辆信息。车辆实际装货后1个小时内和实际卸货后1个小时内,承运司机(或成交人指定人员)须在智慧物流系统中准确录入装、卸货物数据并上传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卸货单、过磅单、质保书等),作为物流运费结算的依据。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包括不配合使用物流系统、未按时传递信息、所传递的信息不完整或出错等)而产生不利后果的,将影响费用结算,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并成功申请成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后方可参与;

2.询价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2月221830分至2025年12月251500分。

3.CA办理事宜:

CA数字证书为响应人参与报价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递交。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因未办理CA证书导致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的,采购人不做解释,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注:已办理完成CA证书但未及时获取CA密钥的响应人有且只有一次申请办理临时密钥的机会,响应人可通过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申请临时密钥用于递交响应文件,临时密钥有效期为7个日历天。

采购文件澄清:在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获取采购文件的澄清及答复。

如需递交响应文件,询价比选项目文件递交与投标稍有差异,如有疑问请致电0771-5897168,向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咨询。  

五、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递交(开启)地点为电子采购平台。

2. 逾期报价,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费用说明

1.响应人成交后,需缴纳成交技术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0.5%收取;

2.费用收取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如有开票需要,请联系咨询公司办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中心13楼

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18377752292

 箱:libaozhong115@gig.cn

平台客服电话:0771-5897168

八、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查看。

 

 

 2025 年12月22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采购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专区)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供应商。

(2)在【供应商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搜索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专区)-申请成为供应商-提交审核并等待通过。

(3)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非招标采购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4)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

GXHY-CG-25-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