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2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内
2.2项目规模: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本工程拟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为85MW(直流侧不低于108.3264MWp)的光伏电站,使用N型62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输电线路接入城厢风电场220kV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送出线路路径长度约12公里。
2.3项目估算金额:31187.2910万元(含税总价)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场区、新建220kV升压站、220kV线路送出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含送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建设所需的所有专题,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并网(涉网)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质量检验监督手续、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电网验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约定为准。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10个月内工程竣工。
2.7 项目类型: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 独立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3.2.1(1)、(2)、(3)和(4)。
3.2.1.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个,联合体成员至少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2.1(1)、(2)、(3)和(4),且各方最低资质要求应满足以下:
(1)联合体牵头人
①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最低资质要求为:满足3.2.1(1);
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最低资质要求为:须同时满足3.2.1(2)(4)。
(2)联合体非牵头人
①联合体非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最低资质要求为:满足3.2.1(1);
②联合体非牵头人为勘察单位的,最低资质要求为:满足3.2.1(3);
③联合体非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最低资质要求为:须同时满足3.2.1(2)(4)。
3.2.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 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非牵头人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
①联合体非牵头人负责施工的: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 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联合体非牵头人负责设计的: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 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独立完成的设计业绩。
③联合体非牵头人负责勘察的: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勘察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勘察业绩。
3.2.3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及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 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人)作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总或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 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安全总监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的直流侧容量100 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总负责人等),其余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拟投入的以上主要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本条提及的主要人员。
3.2.4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需提供:①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工作范围)等证明材料,②完工证明(以业主方或第三方出具为准)扫描件(勘察业绩提供勘察报告扫描件),③与合同项对应的1份及以上的发票扫描件。前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显示相关业绩指标。
(2)主要人员业绩需提供:①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工作范围)等证明材料,②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③完工证明(以业主方或第三方出具为准)扫描件。前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显示相关业绩指标。
3.2.5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方派出,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17时至2024年9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ygcg/in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培贤
联系电话:0772-4908738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坚
座 机:0771-5897193
邮 箱:gtzx_fj@163.com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 项目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