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广西广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西河池广投燃气有限公司黔桂铁路穿越方案设计服务(采购编号:HCGT-20-10-001)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比选。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广西河池广投燃气有限公司黔桂铁路穿越方案设计服务
2.项目范围:刘三姐大道(中山大道~龙江新城)燃气管道下穿黔桂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测量、专家评审、施工方案及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及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获得批复文件。黔桂铁路是一条连接贵州省和广西自治区的干线铁路,为国家I级单线电气化铁路。宜州城区中压管网输配项目燃气管道需在黔桂铁路与刘三姐(G242)大道处穿越。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刘三姐大道(中山大道~龙江新城)燃气管道下穿黔桂铁路工程,新设1处燃气管道下穿黔桂铁路桥。下穿铁路桥梁处燃气管道长度约为40m,燃气管管材为dn160 PE100 SDR11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压力管道等级为中压A级,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运营压力为0.1—0.35MPa,设计温度为常温,运行温度为5—25℃。本次设计范围包含下穿铁路护管涵以及铁路权属设备的拆除与还建。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提交并通过铁路部门审核。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设计代表1名,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但须满足该项目设计工作需要。
5. 项目实施地点: 河池市宜州区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 铁路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3、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 邀请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后,请于2020年11月10日 17:30 时前,在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询价比选。
3. 采购文件下载:邀请确认后即可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售价 0 元,下载时间: 2020 年11月6日16:00时至 2020 年11月13日9:00时。
4.CA办理事宜:
CA数字证书为响应人参与竞价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递交。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89170159。
因未办理CA证书导致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的,采购人不做解释,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注:已办理完成CA证书但未及时获取CA密钥的响应人有且只有一次申请办理临时密钥的机会,响应人可通过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申请临时密钥用于递交响应文件,临时密钥有效期为7个日历天。
5. 采购文件澄清:在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获取采购文件的澄清及答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 2020 年11月13日9:00时,递交地点为电子采购平台。
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河池广投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岭路100号广投能源管理中心6层
联 系 人:陈俊峰
联系电话:18278809875
邮 箱:539893211@qq.com
平台客服电话:0771-5897168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查看。
2020 年10月29日
签章位置(章)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 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
2 | 采购方式 | 询价比选采购 |
3 | 采购类型 | □工程□货物■服务 |
4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响应人需在_2020年11月13日9:00时前通过采购平台发出澄清问题; 采购方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
5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6 | 报价说明 | 采用固定总价报价。 |
7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限价:9.5万元(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响应文件“价格部分”,总价和单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
8 | 询价比选保证金 | 是否要求响应人递交保证金: ■要求,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保证金的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且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不要求 |
9 | 询价比选有效期 | 自开启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
1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
11 | 询价比选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开启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
12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3 | 其他 |
备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响应人:指响应询价比选采购,参与询价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4 采购文件:本文所称采购文件指采购人发出的询价比选采购文件。
2.5 响应文件:本文所称响应文件指响应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应答承诺文件。
3. 合格的响应人
3.1 凡是符合第一章询价比选邀请(公告)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服务的响应人均可参加询价比选。
3.2 响应人必须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后方可参加询价比选。
4. 合格的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合格响应人。
4.2 服务系指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
5. 询价比选费用
5.1 响应人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比选过程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应自
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比选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现场踏勘
6.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
6.2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二) 采购文件
7. 采购文件的构成
7.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比选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评审办法
合同协议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7.2 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下载期内联系交易平台在线咨询客服热线。如果响应人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7.3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响应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询价比选被拒绝。
7.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响应人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7.5 由于响应人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比选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负。
8. 采购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如有必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同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不再逐一通知响应人。响应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确认。如果响应人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8.2 采购人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并已登记备案的响应人参加答疑会。
9. 采购文件的修改
9.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人。采购文件的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24小时内采购人未接到回复确认的,采购人将视其已收到,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响应人自行负责。
9.3 为使响应人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10. 通知
10.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人。收到通知的响应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三) 响应文件
11. 编制基本要求
11.1 响应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11.2 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1.3 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响应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1.4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1.5 响应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内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回答采购文件。如响应人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响应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11.6 响应人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
12. 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 响应文件及响应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询价比选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12.2 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3. 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 响应人准备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组成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
13.2 响应人编制的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至少包含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全部构成。
14. 响应文件格式
14.1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完整的进行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对于响应人擅自更改格式而带来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14.2 分标段进行询价比选的,响应人应按标段编制、递交响应文件。
15. 响应人报价
15.1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5.2 响应人报价应包括响应人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5.3 响应人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响应人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5.4 响应文件中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5.5 响应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6. 询价比选货币
16.1 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
17. 询价比选保证金
17.1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询价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截止期同询价比选有效期截止期一致。
17.2 询价比选保证金是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响应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7.5款,发生这种行为其询价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询价比选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响应人依法还应对超出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7.3 任何未按第17.1款规定提交询价比选保证金的响应人,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7.4 采购方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交纳履约保证(如合同要求)后5日内退还询价比选保证金。
1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比选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18. 询价比选有效期
18.1 询价比选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询价比选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8.2 采购人可于询价比选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询价比选保证金有效期,此时响应人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响应人若不同意延长询价比选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响应人被视为自动退出询价比选,询价比选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询价比选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询价比选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响应文件制作和签署
19.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人可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9.2 响应文件需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盖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9.3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不加遗漏的编制相应、连续的页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响应人应在不迟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采购平台。
21.2 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人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2.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3.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要求修改响应文件。
23.4 响应人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询价比选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撤消响应文件。否则将按规定没收其询价比选保证金。
(五)开启与评审
24. 开启
开启采用网上开启的方式。
24.1 响应人须在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确认已完成网上响应文件的提交(考虑到系统上传速度,请自行于12小时前错峰进行网上提交)。
24.2 网上开启将于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启大厅准时进行。如因系统故障等非响应人原因,导致开启不能正常进行,采购人将在交易平台另行通知开启时间。
24.3 网上成功递交(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后,系统返回响应文件递交成功的提示,此时为成功递交未逾期);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询价比选小组
25.1 采购人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询价比选小组。
25.2 询价比选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5.3 询价比选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不超过三家的成交候选人并排序。
26. 评审方法
26.1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7. 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 评审期间,询价比选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询价比选小组将书面向响应人发出澄清,响应人必须按照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回复。
27.2 响应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操作。
27.3 响应人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的确定
28.1 询价比选小组将审查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
28.2 询价比选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没有重大偏离。
28.3 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8.4 询价比选小组决定响应性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于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的响应文件,询价比选小组有权否决。
29 价格修正及调整原则
29.1 询价比选小组在初审时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对价格的算术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总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分项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分项价;
(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4)如果分项价格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9.2 若响应人报价存在缺漏项,缺漏项部分按其他响应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值进行调整;如有缺量,则按该响应人所报单价进行数量和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响应人的评审价,供评审使用。但如果该响应人综合得分为第一,且为成交候选人时,其成交价仍为开启价,且视缺漏项的内容已含在总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一律不予支付。
29.3 报价如果存在多报项,评审价不予核减。
29.4 如果响应人对于缺漏项或者多报项的调整不予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0. 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30.1 询价比选小组将对通过初步评审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0.2 详细评审以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以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对象,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办法”对所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1. 定标
31.1 采购人按询价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人。
32. 成交通知
32.1 根据定标结果,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人。
32.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纪律和保密
1)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响应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参与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响应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响应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5)询价比选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响应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6)响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授标工作。
7)响应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询价比选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