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4罐煅烧炉材料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TZX-21-213-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4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4罐煅烧炉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郑州通达耐材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392.02622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郑州市长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448.044764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郑州五一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466.666596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郑州通达耐材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牛汉恩
中标侯选人(郑州市长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任梓硕
中标侯选人(郑州五一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长春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郑州通达耐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郑州市长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郑州五一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71-5897188
邮箱:gtzx_hyz@163.com
三、其他
受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GTZX-21-213-001
标段名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4罐煅烧炉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通达耐材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392.02622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长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448.044764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五一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466.666596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年04月26日 至2021年04月29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县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
联系人:李思源
电话:0776-5809998
电子邮件:lisiyuan@qqts.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层
电话:0771-5897188
电子邮件:gtzx_h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