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翠湾四期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表日期:2021-04-13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YL2021-018

项目名称

叠翠湾四期景观工程

建设单位

柳州广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4/9 9:30:00

开标地点

802开标室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10006141.49元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尚水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玖佰柒拾壹万陆仟捌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9716819.62元)

人民币玖佰玖拾捌万叁仟叁佰肆拾肆元陆角伍分 (¥9983344.65元)

人民币玖佰玖拾捌万玖仟柒佰零柒元陆角肆分 (¥9989707.64元)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人民币玖佰肆拾壹万陆仟捌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 (¥9416819.62元)

人民币玖佰陆拾捌万叁仟叁佰肆拾肆元陆角伍分 (¥9683344.65元)

人民币玖佰陆拾捌万玖仟柒佰零柒元陆角肆分 (¥9689707.64元)

暂估价

0

0

0

暂列金额

300000元

300000元

300000元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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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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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资格业绩要求:无要求,加分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近三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760 万元以上(含 760 万

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1、柳州环江滨水大道 B-3 段景观绿化工程 2、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大学西路立交及东风柳汽厂区联络道路)绿化工程 3、园博园友邻汇室外工程绿化工程

1、荣和天誉乙地块北区项目

工程 2、柳州联发滨江

三期 D 地块园林景观工

1、柳州市东外环北段绿化工程 2、柳州环江滨水大道 b-1 段景观绿化工程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孟玲珑(身份证号:451125198203120036

职称证号:0063296)

韦展扬(身份证号:452702197910304774

职称证号:GX12020011770)

姜敏(身份证号:450211197409190520

职称证号:0033133)

技术负责人

唐评(身份证号:420105197804052066)

周迎亮(身份证号:450324198709252553)

班雪莲(身份证号:452725198710150925)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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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

废标原因及依据

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投标报价(合同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合同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响应性评审中“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其投标被否决,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4月1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0日

异议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四、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柳州市园林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2-2822966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五、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同意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