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0年消泡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0年消泡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供货地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分解车间仓库。
交货期限:接到买方通知7日内全部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1.标段编号:GTZX-19-215-017
2.标段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0年消泡剂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消泡剂采购,计划用量50吨
4.标书款:500元
5.投标保证金:2万元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
(1)有投标项目制造能力。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2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消泡剂供货业绩。(必须具备堆积型铝土矿的氧化铝生产企业使用1年以上的业绩,在同一家企业年供货量30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内容页、盖章签字页、业主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
(1)有销售标的物的能力。
(2)提供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近2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消泡剂供货业绩。(必须具备堆积型铝土矿的氧化铝生产企业使用1年以上的业绩,在同一家企业年供货量30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内容页、盖章签字页、业主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为贸易商的
(1)有销售标的物的能力。
(2)近2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同类消泡剂供货业绩。(必须具备堆积型铝土矿的氧化铝生产企业使用1年以上的业绩,在同一家企业年供货量30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内容页、盖章签字页、业主证明材料)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写字楼9楼。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南宁金康支行
银行账号:4510 6050 6018 0100 95817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玉婷
电 话:0771-5897168
E-mail:gtzxbssm@163.com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进
电 话:0771- 5897192
邮 箱:gtzx_zj @163.com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羽涵
电 话:18778866608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09:30(24小时制)。
截标/开标地点: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响水路10号天龙湾曼悦酒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cc.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格式
2020年1月15日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格式(电汇购买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姓名 | ||||
手机 | ||||
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付款银行名称 | ||||
付款金额 | 元 | |||
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 | |||
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帐号 | ||||
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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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