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0-905-003】

发表日期:2020-09-30   

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0-905-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展示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450103-65-03-027464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数字经济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长塘镇,顺福路以东、派福路以西、天合路以南、合福路以北。

建设规模:新建。本项目用地面积21481平方米,展示中心一幢,总建筑面积7588.78平方米,计容面积为6914.76平方米,最大跨度29.7米,高度18.5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74.0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507.053745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315天(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85日历天,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

2.2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总平、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装饰装修(室内装修仅包含砌体抹灰和楼地面抹灰找平)、园林绿化、消防、暖通(正负零以下部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电梯工程、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在确定智能化设备单位后,配合该单位进行必要的接口设计(在本项目范围内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总承包。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0年119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cms/index.ht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数字经济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35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邹进

联 系 人:

 廖玉芳

电  话:

15678886454

电  话:

 0771-58971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zoujinxq5w@163.com 

电子邮箱:

 gtzx_ly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