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封场工程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4-03-20   

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

封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TZX-24-0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封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思贤村高棉屯附近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

2.2 项目类型:工程建设

2.3项目规模与概况: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为山谷形磷石膏库,占地面积约442亩(约29.48万平方米),项目于1996年开工建设,2000年正式投用,2016年停止接纳磷石膏。磷石膏渣场由磷石膏堆场(堆存系统)、回水调节池和污水处理站等三部分,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按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封场的方式对磷石膏渣场进行封场,封场总面积约330亩(其中约250亩的堆场表面已临时覆盖膜布,裸露面积约80亩),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项目施工期间须确保滩面及边坡雨污分流系统的分流能力大于或等于原雨污分流能力,即:表面膜布覆盖面积不得小于原膜布覆盖面积,裸露面积不得大于原裸露面积,分流的雨水接入导排沟导排,不得渗入磷石膏渣体或流入回水调节池。

2.4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 3725.239733  万元。

2.5 工程款预付及进度支付方式:本工程的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子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堆积坝和滩顶整形、夯实,覆排水网、覆膜隔离,覆土、植绿等生态恢复,部分坝体加固,新建库内及堆场周边排洪系统和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期: 205 天(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

3.3 业绩要求: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尾矿库或磷石膏渣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回采、闭库、封场或环境治理等施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封场、生态修复治理等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封面页、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均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要求:人数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员作为专职安全员(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其他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投标截止日前半年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小于或等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或等于3个。①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各分项若涉及投标人,除评分表中专项要求外,则主要针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201700分202432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41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ygcg/in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人: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人:张平

联系电话:13976260361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金鸡路53号鹿化公司办公大楼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人:黄一舟

   机:0771-5897188 

   箱:huangyizhou@gig.cn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 监督部门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事业部  

联系人:赵宇  联系电话:0771 589 5901

10公告期开始和结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结束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

GTZX-24-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