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GTZX-22-129-006)
一、项目名称: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
二、招标编号:GTZX-22-129-006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示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日
五、补充事项: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 26815.99万元,质量:满足要求,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电站工程竣工总验收通过;其中,自收到开始设计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工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进度计划基于24个月筹建期(从项目核准至主体工程开工)和4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从主体工程开工至首台机组投产)的总体安排编制并执行至电站工程竣工总验收通过;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8210.00万元,质量:满足要求,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电站工程竣工总验收通过;其中,自收到开始设计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工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进度计划基于24个月筹建期(从项目核准至主体工程开工)和4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从主体工程开工至首台机组投产)的总体安排编制并执行至电站工程竣工总验收通过;
中标候选人第3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529.13万元,质量:满足要求,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电站工程竣工总验收通过;其中,自收到开始设计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工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12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进度计划基于24个月筹建期(从项目核准至主体工程开工)和4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从主体工程开工至首台机组投产)的总体安排编制并执行至电站工程竣工总验收通过。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简祥,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CSG04201201210063;
中标侯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杨光伟,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DJ2018043011120;
中标侯选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谢遵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140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以上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必须在2022年11月10日17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4.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
联系人:黎兆华
电话:0774-5275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雪菲
座机:0771-5897191
邮箱:gtzx_hxf@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